1月空气质量状况发布 京津冀六项污染物浓度同比均下降

15.02.2016  21:13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段丽茜)环保部日前发布今年1月份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总体来看,1月份第一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六项污染物浓度同比均有所下降。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月份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保定、乌鲁木齐、邢台、郑州、石家庄、邯郸、济南、衡水、西安和唐山。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惠州、拉萨、厦门、深圳、江门、肇庆、东莞、福州和昆明。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16.1%-93.5%之间,空气质量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