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金业“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2.2017 19:04
本文来源: 发改委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等文件要求,为积极探索投资基金企业监管新模式,做好备案企业抽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金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12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20.12.2017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