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29.12.2015  18:08
冀安委办〔2015〕6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委办:
  为做好2015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分管行业领域和业务工作,分别制定了专项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现将煤矿等18个专项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前,《河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印发;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农业机械、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教育、卫生等8个专项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已由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分别印发至各市行业管理部门。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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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北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安委办〔2015〕6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