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日常政务实行“四项透明”

22.03.2016  09:58

          一是规范审批行为,实行“透明审批”。把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群众利益的“多赢”,作为项目审批工作的发展方向,自觉接受企业的监督。
        二是规范收费行为,实施“透明收费”。通过政务公开栏、收费明白卡,将有关情况及时公布于众,杜绝人情费、关系费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实施“透明办案”。按环保行政处罚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时限。
        四是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实行“透明信访”。积极主动变上访为下访,积极与上访人见面,每一起信访案子都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始终坚持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