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法院:“四表法”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模式

12.06.2014  18:31

今年以来,邢台县人民法院针对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了“四表工作法”,完善审判、执行管理工作。

        一是质量评查记录表。在进行质量评查活动中,对法官从庭审、执行过程、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卷宗形成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填写在此表中,并要求审判、执行人员和所在庭予以确认签字,此表既可以作为审判管理的工作台帐,又可以作为《整改措施反馈表》的重要依据。

        二是整改措施反馈表。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在收到质量评查记录表后,组织庭务会进行仔细讨论,剖析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逐案填写整改措施反馈表,报案件质量评查办备案。

        三是法官业绩明细表。该表全面记载每位法官承办案件的信息和反映审判、执行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相关指标数据,包括所有案件的收、结情况,平均结案周期、调撤率、服判息诉率等。非常直观地了解每位法官的工作业绩及其在部门、本院范围内纵向、横向排名情况。通过此表使每位法官对自身工作一目了然,从而起到自我鞭策、自我激励的作用。

四是审管工作提示表。针对审判、执行管理工作中各部门的运行态势和绩效考核等综合情况,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以及下一步审判管理的工作重点,填写审管工作提示表,转发有关部门,将和谐管理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去,促使全院上下合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推动审判管理工作稳步发展。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