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开展国家公益林保护专项行动
近年来,随着以板栗为主干鲜果品价格的稳步提升,少数群众为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对立地条件较好的公益林区以毁松植栗为主的违法行为进行逐年蚕食,甚至对蕴藏铁矿的公益林区非法毁林采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北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为进一步加强县内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迁西县从2014年11月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国家公益林专项保护行动。
一是建立领导组织,强化舆论宣传。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其他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农办、矿管办、公安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监督、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局长兼任。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书写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像”,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保护措施。严格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落实乡镇、村管护主体责任。各行政村对辖区内的国家级公益林监管负有直接责任,强化并充分发挥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协调、监督,形成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互动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依据全县已界定的国家级公益林范围、面积、权属等情况设定界线标识,各乡镇组织各行政村在国家级公益林范围的周边、显要位置,设立永久性标志牌、界桩等,并明确“四至”范围、面积、林权权利人、管护责任人、保护管理责任、监管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制定护林公约。各行政村把公益林保护纳入村级事务管理范畴,明确村民在保护与管理中的义务,使爱林护林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真正把公益林保护落到实处。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打击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资源清查、打击整治、巩固提高四个阶段。目前,县森林公安局已开展专项行动3次,拔除非法栽植的以板栗为主的经济林苗木3.2万株,汉儿庄、洒河桥等4个乡镇自行组织的清查行动已拔除非法栽植的经济林苗木2万株。下步,迁西县将在资源清查的基础上,联合组织林业、公安、财政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并探索国家级公益林保护长效机制。(迁西县林业局 牛贺锦 高小莉)
(第088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