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4县(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

09.08.2015  13:13

  从省农业厅获悉,近日,农业部公布了103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4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试点单位名单,我省的滦平县、玉田县、曹妃甸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名列其中。

  据介绍,这批创建试点单位以“菜篮子”产品主产县为主,涵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求县域内主要农产品的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禁用药物和违法添加物质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在考核评价上,由工作考核、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3部分组成,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让数据说话、让群众说了算。

  公布这批创建试点单位的同时,农业部同步出台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县创建、申报、考评、命名、监督管理等工作程序,建立了“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每2-3年开展一次考核,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公众监督,明确了整改的五种情形和撤销称号的七种情形,确保质量安全县叫得响、过得硬。

  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宋富胜说,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意味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了新抓手,创建试点将主要围绕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体系建设、制度机制创新等8个方面开展工作,“产”“管”并举,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