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赤城县公安局突出“四大群体”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13.11.2014  16:33
  为全面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赤城县公安局抓住“四大群体”作为重点工作对象,有针对性的强化宣传、教育和管理举措,进一步营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一是抓住客运车辆驾驶人群体。县局深入辖区客运汽车站从业人员群体,对大中型客运车辆和出租车驾驶人逐一排查。对查处结果中驾驶车辆类型与准驾车型不符和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的,坚决取消驾驶客运车辆资格。对被记6分以上不满12分的,集中进行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警示教育培训,从源头上遏制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是紧盯货运车辆驾驶人。部署警力深入到辖区货运企业,对货运司机特别是大型危货罐车司机分批进行教育培训,并现场发放宣教材料,进行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同时,督促企业法人代表和驾驶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远离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与企业负责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与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承诺书》。
  三是抓住广大居民群体。县局组织交管民警和派出所民警,联合行动,深入乡镇村庄、社区街道,向乡村机动车驾驶人和居民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重点对农用三轮车、未上牌照的电瓶观光车和老年代步车群体,普及依法上路、安全上路、文明行车的相关知识。同时,由交警大队宣教部门,与县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联手,创办了专题节目,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常识和法律法规,形成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是抓住中小学生群体。县局抓住当前各级各类学校相继开学并开展入学教育的有利时机,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民警通过升旗仪式上的讲话、专题教育会、主题班队会等活动平台,对中小学生开展安全参与道路交通的教育;在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组织联系学生家长充分参与,全面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切实增强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组织校车专项治理活动,向搭载学生的车辆驾驶人宣传超员、超速、酒后、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高校车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