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改革GDP核算方法,去年经济总量增八千多亿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我们已对1992年一季度至2016年一季度的GDP数据进行了重新修订。从今年一季度的修订结果看,GDP总量增加1.3%左右;GDP增速变化幅度只有0.04%左右。二季度我们将继续使用新的核算方法。”国家统计局核算司司长程子林说。
2009年,联合国、OECD、世界银行等五大国际组织联合颁布了新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2008》。其中,研发支出资本化是新国际标准的重要修订内容之一。新的核算方法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由原来作为中间消耗,修订作为固定资本形成,体现了研发成果所具有的固定资产的本质属性,即在未来一段时间的生产活动中不断得到使用,持续发挥作用。
“新的核算方法可以更好地反映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从而激励研发投入,推动创新发展。”程子林说。
此外,改革还有利于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数据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客观上要求我们尽快实施新国际标准,以提高核算数据的国际可比性。”程子林说。
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对我国GDP总量、速度、结构等指标均有一定影响。
其一,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我国各年GDP总量相应增加。从近十年的数据来看,改革后各年GDP总量的增加幅度呈上升趋势,年平均增加幅度为1.06%。
其二,改革后,由于历年的GDP总量均有所增加,因此对GDP增速的影响较小。从近十年的数据来看,改革后GDP增速年均提高0.06个百分点。
其三,改革后,我国产业结构有所变化。如2015年,我国三次产业比例由原来的9.0∶40.5∶50.5,修订为8.9∶40.9∶50.2,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略有提高,第一、第三产业占比略有下降。
其四,改革后,GDP最终使用结构有所变化。如2015年,最终消费支出减少766亿元,资本形成总额增加9564亿元;而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和净出口占GDP的比重分别为51.6%、45.0%和3.4%,分别比改革前变化-0.77、0.82和-0.04个百分点。
据介绍,我国GDP核算实行分级核算的体制,即各省(区、市)的GDP数据由各省(区、市)统计局核算。这次推出的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暂在国家层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