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去产能企业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河北对2018年去产能企业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提出2018年河北省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工作进入关键阶段,要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实现职工安置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018年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对象包括:2018年度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焦炭、火电等行业去产能企业涉及的分流职工;2016、2017年度内部转岗但因继续去产能需再次分流安置的职工。已与企业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不纳入2018年职工安置范围。
通知要求,强化实名管理。各地要对去产能企业逐一开展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分流安置职工总量及结构,建立完整人员台账,严格实名制管理,做到精准到企、具体到人。对职工暂时联系不上的,指导企业通过数据比对、张贴公示、登报声明、上网公告等方式积极联系,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人社部门核查备案。要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抽查、社保数据比对、用工凭证或工资发放记录核查等手段对企业提供和填报的分流职工名单进行核查,确保职工信息准确。要依托职工实名制信息系统,及时开展数据分析,动态跟踪职工安置进展。
拓宽安置渠道。巩固和拓展“企业内部退养一批、转岗培训消化一批、企业转型安置一批、自主创业带动一批、开发公益岗位兜底一批”安置渠道,鼓励企业加大内部挖潜力度,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设立人力资源公司和创业孵化基地等方式,实现内部多渠道分流安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指导企业统筹使用稳岗补贴资金、专项奖补资金为内部转岗安置职工开展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缴纳社会保险费、发放基本生活费。加快已落实产能置换要求的煤炭企业手续办理,有职工安置任务的及早安置职工,产能置换指标交易收入优先用于职工安置。深入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细化实化方案,将去产能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全部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摸清就业需求和特点,提供再就业援助和创业服务,有条件的可整建制购买技能培训。积极为去产能企业和失业人员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为每名分流职工至少提供3次岗位推荐和1次职业指导、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优先安排入驻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全面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加强分类帮扶,对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无法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和腾退一批公益性岗位进行优先安置,确保不出现零就业家庭。(河北新闻网讯 记者邢杰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