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召开全省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

21.01.2016  10:52

 

 

  1月20日,全省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在石家庄召开。厅长潘冬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赵明远主持会议,副厅长崔晓辉,纪检组长、监察专员李淑卿,巡视员康志锋出席会议。全省性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人员,派驻各团体秘书长,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厅及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统战、民族宗教部门相关人员170余人参加会议。

  省佛教协会会长明海、省道教协会会长兼秘书长董沛文、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孔昭刚、省天主教“两会”主任方建平、省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主席兼秘书长靳云鹏,分别汇报了2015年工作及2016年计划安排。

  潘冬青指出,加强宗教团体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必须”要求,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实现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宗教团体肌体健康,确保宗教规范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

  潘冬青要求,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握好“协助”“维护”“团结”“引导”四个关键词,当好党和政府的参谋助手,维护信教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合法利益,凝聚广大信教群众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潘冬青强调,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与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印发的《加强全省性宗教团体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规定(试行)》。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派驻干部履职尽责力度,更加自觉接受省厅的行政领导、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团体内部运行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重点落实会长(主任、主席)负责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实行年度述职制度,包括《规定》落实情况,分析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潘冬青要求,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要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齐心协力、奋发作为、主动担当,以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为抓手,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更好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谱写团体建设的新篇章,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凝聚正能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