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公众“信得过”才是真的“信得过”
□张 博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深化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改革工作,国家旅游局在全国景区行业启动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创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活动。为此,国家旅游局携手旅游景区,于5月25日向社会正式发布首批1801家“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南京夫子庙秦淮风光带、苏州园林(拙政园、虎丘山风景区、留园)、千岛湖、华山、塔尔寺、天池等5A级景区榜上有名。(据《法制晚报》5月25日报道)
1801家“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一公布,舆论一时哗然。不少网友表示,“(这份名单)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的确,“票价12年未涨”的故宫等“良心景区”没有入选,而“嫌贵别点”的五台山、“欺客宰客”的千岛湖却赫然在列,这样的名单给人留下了太多的疑窦——“信得过”的标准是什么?审核认证的过程又是怎样的?
仔细阅读新闻,笔者发现“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原来是这样出炉的:国家旅游局根据景区一票制、价格无欺诈等社会关注的核心问题,限定了六条承诺条款方面的条件,景区根据这些条件,自主选择是否加入,凡自愿作出承诺遵守的,即可成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全国1801家旅游景区参与了此项活动并签署了承诺书,于是这1801家景区就成了“价格信得过景区”。“参加”即是“做到”、“承诺”等于“结果”,这种方式和逻辑着实让人哭笑不得。尽管事后有关人士解释说,“价格信得过景区”系自愿申报而非评选,但作为旅游行业中最权威的管理者,国家旅游局应当明白,自己给出的名单在广大游客心中有多少分量,对旅游市场能起到多大的“导向作用”。以后,如果有景区顶着“信得过”的招牌却做下“信不过”的事,不仅景区声誉会受损,国家旅游局的权威和形象也会受到影响。
应当承认,在旅游市场乱象纷呈、很多游客遭遇旅游陷阱和价格欺诈的当下,让景区签署一份承诺书,作为声誉上的激励和约束,使旅游成本更加公开透明,初衷是好的。但承诺书可以签,而“信得过”名单的发布则需要慎之又慎。因为,这不仅涉及评价标准的问题,更涉及评价主体的问题。“信得过”必须是“他信”而不是“自信”——不能只凭景区“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应该让消费者说了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景区价格是否合理,广大游客感受最深、感受最真、感受最全面,因而最有发言权。身处“互联网+”时代,哪个景区服务好、价格合理,大家拍照发到朋友圈,就会吸引更多的游客;哪家景点价格欺诈,“你@我、我@他”相互提醒之下,大家自然会选择用脚投票。
开展一次“信得过”活动,不难,真正难的是让大家打心眼里“信得过”;承诺“价格信得过”,不难,难的是在行动中真正做到“信得过”。所有旅游景点都应当牢记,唯有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才能真正让人“信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