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西柏坡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冀发改能源〔2014〕995号
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石家庄西柏坡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冀电发展[2014]240号)收悉。经研究,现核准如下:
一、为满足地区电力负荷增长需求和提高地区供电可靠性,完善地区电网结构,提高电网综合效益,根据河北南网电力发展规划及负荷发展情况,同意建设石家庄西柏坡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西柏坡500千伏变电站规划主变容量为4×750兆伏安,500千伏出线8回,220千伏出线12回;本期建设主变容量2×750兆伏安,500千伏出线6回,220千伏出线5回;新建阳泉-石北Ⅰ、Ⅱ回500千伏线路破口接入500千伏变电站线路工程,线路长度为7.6公里;西柏坡-石西双回50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长度为71.7公里;同期建设变电站配套光缆通信及石西500千伏变电站扩建西柏坡出线间隔工程;同时将西柏坡电厂-辛集双回、石北-廉州Ⅰ、Ⅱ回线路搭接改造形成西柏坡电厂-廉州Ⅰ、Ⅱ回,石北-辛集Ⅰ、Ⅱ回线路。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批项目估算静态总投资78753万元,动态总投资为80857万元。你公司按工程项目总投资比例的20%投入资本金,其余80%资金申请银行贷款,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的建设、经营和贷款偿还。
四、工程投资及电价核定方式
为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工程造价最终要以施工和设备采购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经审计的工程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电网企业财务、电价核算的依据。
五、本工程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环保、土地等条件后开工建设,并报我委备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7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7月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