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有关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4月1日例行新闻发布会散发材料之一

02.04.2019  15:12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上强调,“互联网+医疗健康”、“+养老助幼”、“+教育”,可以联动许多方面,尤其是让偏远地区、农村的群众、家庭、孩子通过互联网能够享受优质的学校、医院,优秀的教师、医生资源,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的问题。去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鲜明态度,突出了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政策导向,明确了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支撑体系,也提出了安全监管的硬性要求。

  《意见》发布以来,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支撑保障措施,大力推动文件的宣传贯彻落实。

  一是大力推进宣传贯彻部署。参加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举办培训班和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密集出台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管理服务办法等配套政策,提出“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10项服务30条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组织力量赴多地开展调研指导,推动各地细化落实,多省份先后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实施文件。与宁夏签署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战略合作协议,成立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宁夏“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规划。

  二是不断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项目,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国家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省统筹平台建设。据初步统计,6376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1273家三级医院初步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28个省份开展电子健康卡试点,144个地级市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浙江、山东、广东、四川、云南、宁夏等6个省份已经建设完成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远程医疗专网建设工作方案和区域中心医院设备配置工程实施方案。基础电信企业已建成覆盖全国的医疗专网、远程医疗云服务平台及视频云服务平台,各地二级以上医院均可利用互联网或专网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三是深入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各地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着力解决老百姓看病就医“痛点”“堵点”。如山东省启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百日行动,在100天内推进30件实事在各级各单位快速落地见效。浙江省把信息化作为解决“关键小事”的突破口,在卫生健康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路”改革行动。广东省开展信息便民“五个一”攻坚行动,形成联动发展的整体态势。各地医院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拓展服务空间和内容,据初步统计,3300多家公立医院出台了信息化便民惠民服务措施;4000余家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线上服务。

  互联网进入医疗健康领域方兴未艾,发展前景广阔。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部署要求,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组织落实,及时总结分析推广有益经验,不断完善支撑保障体系,深化“互联网+”惠民应用,丰富医疗服务供给,推动优质资源下沉,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山东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及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特别是在推进信息化便民惠民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此次在山东召开新闻发布会,目的是希望山东利用其扎实的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基础,充分发挥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动全国有效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政策要求,以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