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抚养费有望降低

22.11.2014  14:30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中,拟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统一,最高标准拟不高于户籍地年人均收入的3倍。这或意味着,北京目前执行的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的3至10倍社会抚养费标准有望降低。

    新京报记者获悉,北京社会抚养费具体征收办法标准将按照国家要求制定,且今后收入和用途将会公开。

     各区县征收标准不一

    国务院法制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中,拟统一社会抚养费计征标准,拟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城镇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新京报记者获悉,北京目前执行的《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对违规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征收标准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

    同时,根据北京现行办法规定,由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工作,这造成北京各区县的具体征收标准也没有实现统一,甚至在同一区县的不同乡镇,或是针对当事夫妻的不同身份,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也存在差异。

    “北京标准在全国较高

    根据此前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公布的数字,2012年,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规模为4.0524亿元。

    对于目前北京社会抚养费标准,原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官员坦承,和全国各地相比,北京目前执行的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属于比较高的。

    据了解,北京今后会根据国家对于社会抚养费的有关政策,结合实际规定征收具体办法。此外,北京市此前已明确,对于未来社会抚养费的收入情况、用途,都会向公众公开。

    ■ 追问

    北京征收额是否将大幅降低?

    总体或降低,但部分区县和地区不一定会“大幅下降

    记者发现,在征求意见的条例中,计征对象拟规定为双方当事人,也就是对夫妻双方分别计征。而北京现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计征对象为夫妻或非婚生育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