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零距离: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公诉

27.01.2016  13:55

说到欠债,1月25号下午,桥西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庭审。

公诉机关是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被告人赵某提起的公诉,那么我们就有请特约观察员,来给我们说一说这个罪名。

2014年6月份,被告人赵某承建了石家庄市新火车站南二环立交桥钢筋铺设工程,在承包工程期间,赵某雇佣了18名工人参与该工程项目,活干完了可是18名工人的工资73800元,赵某却拒不支付,随后,18名工人将赵某拖欠工资的情况反映给劳动监察部门。

庭审中,被告人赵某称工程完工后,跟他签订承包合同的公司确实支付了剩余的工程款。那么,为何赵某没有将工程款作为工资支付给工人呢?

赵某说,工程完工后,他拿到手的工程款在除去给工地上临时工的工资外,剩下的钱并不够支付18名工人的工资,于是他就想拿着7万多的工程款再承包另外一个工程,等该工程赚钱后再把18名工人的工资补上。

赵某虽说工程款在乘坐火车时丢失,但无证据证明该情况是否属实,公诉人认为这并不能成为其不支付工人工资的理由。

随后,公诉人对于被告人赵某发表了公诉意见。

此案已经审理完毕,择期将会做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