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在学习贯彻条例上求实效

07.09.2015  21:25

廊坊市委书记 王晓东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适应形势变化和实践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完善党内法规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彰显了对巡视工作的高度重视。作为一级党委,学习贯彻好条例,关键是在思想认识和工作实践中求实效,让铁规发力,让制度生威。

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条例是党内监督之利器。有了这个利器,才能更好地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是制度建党的重要成果。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许多行之有效的巡视工作方针和经验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是党对巡视制度不断探索、创新发展、丰富完善的具体实践,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条例既严格遵照党章要求,又与其他党内法规衔接配套,使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巡视工作有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尖兵利器。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巡视是给党的肌体做体检,是发现和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的有力武器。条例把“一个中心”、“四个着力”作为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最核心的内容,使巡视这把利剑更准、更快、更灵活,震慑遏制作用更强大。这是改进地方工作的重要遵循。条例既是对巡视工作强有力的指导,也是对地方工作强有力的鞭策。其本质是明确抓好党的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目的是促进各地各单位不断改进工作。被巡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被巡视对象应该以巡视监督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水平。

必须牢固树立严守党规党纪的政治意识。修订后的条例,在巡视对象上强调“”,在巡视要求上突出“”,在巡视实施上把握“”,在巡视成果运用上要求“”,为我们立起了可执行、易操作的纪律和规矩。作为被巡视对象,一定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带着问题学、带着诚意学,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是聚焦“一个中心”,贯穿“两个责任”。条例要求巡视工作必须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并且明确规定对巡视对象执行党章党纪党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监督。学习贯彻条例,必须与落实“两个责任”紧密结合、相互对照。对于巡视制度是不是入脑入心、知行合一,对于巡视工作是不是主动配合、密切配合,不仅是对“两个责任”是不是放在心上、扛在肩上的检验,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是不是守纪律、讲规矩的考验。二是围绕“四个着力”,紧扣“六大纪律”。巡视的着力点就是干部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点。条例紧扣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延伸了“四个着力”的内涵。学习贯彻条例,就要时刻对照“四个着力”,从“六大纪律”中不断反省、不断纠偏,真正做到心有组织、心有畏惧、心有戒尺。三是坚持“纪挺法前”,做到“纪严于法”。用巡视工作推动纪律建设,用纪律建设强化巡视工作,是修订条例的重要目的。当前,有的党员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有的地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坚决做到“纪挺法前”、“纪严于法”,用规矩打底,让纪律严起来。每一个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纪、恪守党员本分,不越规、不逾矩,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必须主动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水平。巡视的根本目的不是单纯地惩办问题干部,而是要更好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党的肌体更加健康。应该始终瞄准这个根本,按照巡视监督的内容抓住重点、主动发力,按照巡视监督的要求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把学习贯彻条例当作党性教育的新内容。条例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增强党员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必须把学习贯彻条例变成接受党性教育、经受党性锻炼的过程。各级党委必须把学习条例作为常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专题内容,深入交流讨论,相互启发借鉴。党委书记要以上率下、言传身教、作出表率。要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纠偏补弊、激浊扬清上来。二是把学习贯彻条例当作政治体检的新项目。对于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来讲,巡视监督既是严格要求,也是关心爱护。坚持“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以条例为依据和准绳,把脉问诊、追根溯源,找出病灶、铲除病根。要盯紧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事、重点人,没“”早防、有“”早治,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三是把学习贯彻条例当作整装再发的新起点。学习贯彻条例,一定与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由被动接受巡视向主动补齐弱项转变,由事后整改落实向提前自我完善转变。要以巡视工作为契机,全力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善于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放大巡视成果,努力使党的肌体更强壮、更健康,把发展的步子迈得更稳健、更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