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12.01.2016  17:10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的通知》(农计发〔2015〕14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广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建立科技支撑全区现代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支撑全区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综合效益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整合优势创新资源,加大政策引导和投入力度,稳定和壮大一支高水平的创新队伍,支持培育一批科技意识强、发展后劲足、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交流和人才团队建设,大力推进协同创新,全面提升我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与产业竞争力,推动广西现代农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机制创新,资源优化。积极构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模式和机制,综合运用项目(资金)、政策、市场等多种手段,鼓励科技人才到农业产业一线创新创业,引导创新要素向农业产业一线聚集,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整合和配置,充分发挥科技要素在农业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2.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将农业龙头企业科技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摆在突出位置,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3.科技引领,产业升级。突出广西优势特色产业,以科技创新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三)总体目标。

建成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和企业为主体,以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及人才团队为支撑,产学研协同创新,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的广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创新水平明显提高,人才结构更加优化,企业创新能力和农业科技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为我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任务

广西农业科技创新主体主要由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企业、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构成,在研发、转化和推广服务职责中各有侧重。

广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高校、龙头企业为主要依托的农业科技源头创新体系;以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双高”糖料蔗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等为平台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体系;以公益性推广机构为主、其他服务组织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以领军人才培养、创新团队建设为支撑的人才队伍体系;以中国—东盟农业技术合作为核心的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交流体系等五个部分。广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要通过改革,理顺体制机制,优化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和配置,推进科技与农业深度融合,建成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创新链,提高创新能力。

依托我区特色优势农业,以市场为导向,优化整合农业科技创新资源,组建研发基地或实验室,组织科研力量进行联合攻关。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定期举办农业科技成果展示对接活动,着力解决我区农业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农业科技市场总体发育程度低等科技资源条块分割突出问题。提高农业科技创新社会化合作水平和能力,力争我区农业科技部分领域在全国取得领先优势。

(一)强化农业科技源头创新体系建设。

1.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科技支撑粮食安全、提升农业产能、促进农田永续利用、保障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方向,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向国家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加强科研设施建设,突出重点,以重大科技项目为载体,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提高创新平台的研发能力,力争部分研究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支持国家非粮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建好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个、农业良种培育中心150个、重点实验室30个、院士工作站30个;围绕甘蔗、桑蚕、罗非鱼、香蕉、南方用材林等产业,培育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重点实验室1个。

2.加强广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依托自有优势科技资源,推进产学研结合,继续就粮食、薯类、甘蔗、桑蚕、香蕉、柑桔、葡萄、芒果、龙眼、荔枝、猕猴桃、蔬菜、食用菌、茶叶、罗非鱼、对虾、生猪、肉鸡、肉牛、肉羊等广西农业产品产业,科学设置功能专家岗位和综合试验站,重点开展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关键领域研究,进一步推进广西创新团队建设工作,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3.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种创新体系建设。引导科研机构与种业企业联合研发,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龙头企业,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继续推进广西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建设,实施农业种业科技创新工程,围绕广西主要粮食作物、糖料蔗、桑蚕、特色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畜禽、水产品、优势林木等产业,重点突破品种选育和良种繁育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优良新品种,做好其繁育推广工作。育成审定(登记)农林新品种300个以上,培育年产值亿元以上的种业企业3-5家。

4.加快建设自治区、市、县农科院所联动的技术研发体系。整合自治区、市、县三级农业科技创新资源,进一步强化农科院所公益性职能;支持广西农科院进一步在南宁、梧州、崇左、贵港、北海等市农科所建立分院;支持广西蚕业科学研究院在有条件的市设立分院;支持自治区级农业科研院所依托市级农科所建立桂东南、桂中、桂西、桂北、百色、贺州及沿海地区等7个区域性研发中心;支持有条件有基础的市级农科所通过整合组建市级农科院;以县(市、区)农科所、企业为建设主体,建立50-60个县域特色作物试验站,形成科研资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工明确,以及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的技术研发体系。

(二)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体系建设。

5. 大力支持创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特色兴区”原则,强化物质装备建设、科技人才支撑、政策扶持引导,支持创建一批要素集中、产业集聚、技术集成、经营集约的现代特色农业、林业(核心)示范区,以核心示范区为平台,积极探索农业科研单位与示范区的联系机制、科技成果试验和推广机制、成果转化机制,把核心示范区建设成为具有可持续发展功能的科技创新试验区。重点加大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建设支持力度,为每个涉农县(市、区)建成1个以上(核心)示范区的目标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6.大力推进科技支撑“10+3”提升行动和“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围绕粮食、糖料蔗、水果、蔬菜、茶叶、桑蚕、食用菌、罗非鱼、肉牛肉羊、生猪10大种养产业,以及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休闲农业3个新兴产业,以农业科技创新支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10+3”提升行动;突出加强甘蔗优良新品种培育。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甘蔗机械研发与农机农艺融合技术集成推广应用,培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壮大服务队伍,提高甘蔗机械化综合水平,为建设500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经营规模化、水利现代化、种植良种化、生产机械化提供技术支撑。

7.推进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继续加强百色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北海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桂林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广西钦州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支持各市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一批农业技术交易市场,以农业科技创新引领和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成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5个,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30个以上。

8.继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建设。围绕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扶持一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转化一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和新专利,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建成有核心示范区、有科技园、有标准化基地的“三有”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县10个,建设和完善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300个,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和新专利200项以上。

9.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和高校参与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快建设以高校为核心、科研院所同企业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中心。建成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5个、高校协同创新中心2-3个。

(三)强化基层农技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

10.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以保障公益性农技推广职能履行为目标,加快建设和完善有先进服务手段、有优良专业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的“五有”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机构1000个以上,实施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工程,每年培训农技人员10000人以上。

11.扎实推动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服务。推进科技部、中组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组织实施的“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广西科技特派员服务贫困县、贫困村科技创新示范专项,支持科技人员到农村基层开展技术服务,落实服务与对接,选派三方签订服务协议书,通过科技要素引导带动其他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带动农民依靠科技共同致富。选派1000名左右科技特派员进驻贫困县、贫困村和涉农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

12.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各类服务性农民合作社,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大力推进高校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探索建立以高校为依托、农科教相结合的综合服务模式,支持广西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实施“广西县乡村星火科技惠民专项”,以星火富民和惠民为目标,加快农村信息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及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做强职业农民学院品牌,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努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

(四)加强创新人才队伍支撑体系建设。

13.稳定和培育农业科技源头创新团队。根据产业和学科发展需要,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农业经营组织的科技力量,以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和创新平台为载体,充分利用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和高层次人才等政策,引进和培养农业创新领军人才,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研究方向明确、专业组成及年龄结构合理、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的高水平的农业创新团队。稳定和培育50支高水平的农业科技源头创新团队,围绕农林新品种培育、种养技术、贮藏加工、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生态保护等技术进行攻关,研发出10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应用前景的创新成果。

14.引进和培养农业创新人才。依托农业科研、推广项目,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农业企业引进高层次、领军型农业科技人才,鼓励农业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农业推广机构工作。推进高端人才到境外培训、骨干人才到院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到市县培训的分级培训模式,高校、职业院校要加大对农技推广人员培养培训,大力培养服务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农村产业服务型人才、农村管理型人才“五支队伍”。

(五)强化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交流体系建设。

15.推动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平台建设。服务于国家周边外交战略,着眼于“一带一路”建设,加快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推动与东盟各国共建技术转移协作网络,共建双边技术转移中心5个,协作网成员达1500家。引导中国和东盟国家农业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与东盟国家共建农业科技联合实验室,携手开展技术本地化合作研究。继续在越南、老挝、印尼、文莱等国家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新建示范基地3个。每年举办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推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农业科技交流与信息互通共享。

16.推进国际农业技术引进、消化和创新合作。建设农业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8个,加大国际优良种质资源、先进技术和农作物种业物质装备制造技术引进;通过国际科技合作研发,开展农业关键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积极参与国际高新农业科技攻关,开展国际化农业技术人才培训。

三、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各级政府要把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作配合,科技厅会同农业厅具体负责协调督促落实,确保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高效运行。

(二)加大农业科技投入。

强化农业科技的公益性、基础性和社会性,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应将农业科技作为重点支出予以保障。整合自治区本级各类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资源,对广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倾斜支持。科技厅要牵头整合自治区、市、县三级资源,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引导企业、金融信贷、风险投资进入农业科技创新领域,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三)建立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制定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改革办法。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分配和激励制度,对在科技成果完成和转移转化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

(四)加大宣传力度。

围绕广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展览等多种形式,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