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各单位制定加强工作纪律与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

21.03.2016  09:55

为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机关作风整顿的意见》重要精神,各单位按照学校《关于加强工作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与《补充通知》要求,制定了各自的《加强工作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效果良好。

各单位制定的《实施办法》聚焦突出问题,以打造优良师德师风和提高服务水平为核心,以严明工作纪律与岗位职责要求、强化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健全长效机制与加强组织领导为抓手,针对性强,措施得力。在这方面,财务处提出了加强工作纪律与改进工作作风的“新十条”,即严守上下班时间、严格请销假制度、规范言行与文明办公、勤政务实与开拓创新、严格执行“十要十不准”、严禁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实行首问负责制、加强成本观念、遵守《保密管理制度》等,并承诺严格落实;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汇华学院等单位围绕着作风好不好关键看绩效的理念,提出了进一步强化岗位职责与目标任务、提升工作效能、增强领导与教职员工交流沟通、加强日常考核等的政策措施,以绩效促作风转变;新闻传播学院与历史文化学院等单位构建了以强化激励、完善制度为核心的加强纪律与转变作风长效机制;信息技术学院和资环学院等单位积极落实单位领导责任制,明确单位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对加强工作纪律与转变工作作风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实施办法》的制定与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校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以更好的工作状态,创造新的工作业绩,加快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望各单位继续严格履行各自《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与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监督,不断强化工作纪律与转变工作作风。

附件链接:学校各单位《加强工作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见学校人事处网页

(供稿:人事处;编辑:网络新闻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