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平泉县安监局加强岁末年初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19.01.2015  10:36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的要求,加强生产、储存、装卸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针对天气寒冷、空气干燥、雾天多、气压低等季节特点,认真落实保温、防冻、防凝措施;加强工作场所通风,防止有毒有害气体集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严格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管理,危险化学品的邮寄、快递管理;切实加强作业票证,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风险辨识管理;严格执行巡检制度,随时掌握生产装置运行情况;及时组织处理异常工况,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非标、超标“双响”等违禁产品,认真做好烟花爆竹旺季销售工作,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三、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加强安全巡查、值守工作,对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中毒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烟花爆竹储存库及相关重大危险源,落实24小时值班,保证领导在岗带班,确保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