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游保证金新规:严禁收取现金及存入私人账号
出境游越来越火,出境游保证金的保存、监管问题也成为游客关注的焦点。近日,国家旅游局官网公布了《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旅游部门将加强出境游保证金监管,严禁收取现金及存入私人账号。
据了解,出境游保证金就是游客报名参加出境游,向旅行社缴了团费之后,再缴纳一定数量的押金,以防止其滞留不归行为。此前,法律、法规、规章对于出境游保证金的收取均无明文规定,亦无相应行业管理规范对此进行规制。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因旅行社收取旅游者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所引发的事件,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一些旅行社存在将收取的出境游保证金存储在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等不规范操作,迟延归还甚至挪用、侵占出境游保证金以及“人回来了,钱没了”现象时有发生。
《通知》要求,出境游保证金一律应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收取,不得以现金方式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保证金,不得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个人账号。国家旅游局要求,各地要立即部署本地出境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分社及出境社设立的服务网点,开展对出境游保证金收取情况的自查清理。存在以上问题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同时,各地要督促尚未实行出境游保证金银行托管的旅行社,积极与当地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出境游保证金银行托管工作机制;向游客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并签订由旅行社、旅游者、银行参与的出境游保证金三方托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国家旅游局也提醒广大游客,如遇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目前,石家庄已有旅行社与银行建立了出境游保证金第三方托管合作,但托管协议的具体内容各不相同。市旅游局近期将出台“有关规范出境游保证金”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资金冻结的期限,资金解冻的条件、流程,以及划扣保证金的条件、期限、文本格式、账户信息等主要事项,保障广大游客的资金安全。(记者 翟相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