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意见对重点工业企业给予政策扶持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支持工业50强企业加快发展
优先政策支持、实行长效帮扶、强化要素保障……近日,我市按照“抓龙头企业、抓重点行业、抓高新产业、重质量效益、重发展潜力”的原则,筛选确定了石药集团、华北制药等50家重点工业企业,并出台《关于支持工业50强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在“十三五”期间给予政策扶持。
优先推荐50强企业享受国家、省出台的支持政策;市本级设立的支持资金,优先向50强企业倾斜;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有关政策年度内可以同时享受;50强企业在申报市级优惠政策时,可不经所在县(市)区推荐,直接向市政府有关部门申报。
按照我市入企帮扶活动方案的相关分工和要求,对50强企业实施长效帮扶机制。努力在促进政策落实、破解融资难题、推进项目建设、拓展产品市场、减轻企业负担和支持技术创新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实际成效。
在要素保障方面,优先保障50强企业煤电油气运等各类生产要素;在用地指标、项目审批、资质认证、吸引人才、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政府各类融资平台、担保联盟、再担保公司,加大对50强企业支持力度;同质同价情况下,50强企业产品优先用于本地建设项目,尤其是市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及各类政府采购。
50强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问题,可直接向市直有关部门、分包责任单位和工业50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遇有重大问题,可报分包市领导,一事一议协调解决;相关部门对企业问题的解决进展,有市政府督察室和工业50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跟踪,及时形成专报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通报有关部门和企业。
在企业停限产方面,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政府可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文件,关于“奖优惩劣、区别对待”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预案的科学性,合理减少工业50强的停限产。
实行上台阶激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300亿元规模,利税率达到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以上,且在我市辖区内缴纳的50强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市财政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企业经营发展。
同时,强化企业宣传,扩大其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名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