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住房制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
《住房制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今年的目标是: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选取部分城市先行开展试点,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达到90%以上,各地出台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发放租赁补贴3万户。全省棚改开工23万套。切实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各市完成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现全省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 公租房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的困难群体
根据实施方案,今年住房制度改革工程要重点解决住房供应主体单一、住房保障覆盖面不充分、不能较好满足新时期群众住房需求问题。
住房制度改革工程包括五项重点任务:
——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学习全国试点城市工作经验,河北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选取部分城市先行开展试点;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租赁住房供应。
——扎实推进新一轮棚改工作。按照“2018年、2019年重点攻坚,2020年扫尾”原则推进棚户区改造,2018年完成棚改开工23万套任务,到2020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全力做好公租房工作。指导各地出台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保障方式由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逐步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加快公租房竣工分配,到2018年底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产权公租房分配比例达到90%。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降低准入门槛,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纳入保障范围,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各地全面推行资金实时结算,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便职工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有效提升服务水平。
——借鉴北京、上海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 上半年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产权公租房分配比例超85%
实施方案提出,4月至6月为试点推动阶段。6月底前,确定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全省棚改开工率达到50%以上,全省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产权公租房分配比例达到85%以上。
7月至11月为重点推进阶段。全省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产权公租房分配比例达到90%以上,各市出台租赁补贴政策。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资金实时结算,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
今年12月为经验总结阶段。对住房保障工作,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开工和公租房分配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在总结租赁市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省推广实施。
此外,河北省住建厅负责前期研究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并形成研究成果。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河北省住建厅牵头及时研究制定河北省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并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实施方案要求引入智力支持。加强与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的联系,凝聚智力优势,汇集智力支持,发挥团体作用,为制定政策服务。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每月向牵头部门报告工作进度及遇到的困难,必要时提请省领导予以协调解决。 (记者 潘文静)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