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制办2014决算说明
河北省法制办2014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认真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充分发挥省政府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二)统筹考虑、统一规划省政府立法工作,拟定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三)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行政规章草案,从法律角度审查部门报送省政府审核的规范性文件。
(四)起草或者组织起草若干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行政规章草案。
(五)承办行政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
(六)组织或者参与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省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定有关配套规章、文件和答复意见,并负责有关实施工作。
(七)负责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国旗制作指定企业证书》的审批、备案、发放工作,行政罚没许可证的审核备案工作。
(八)协调部门之间在地方立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九)受理省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省政府法人代表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
(十)负责省政府规章英文正式文本的翻译、审定工作。
(十一)办理省会市、较大的市政府规章和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组织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编辑河北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正式版本。
(十三)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
(十四)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省政府规章上报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的宣传教育和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
(十六)受省政府委托,管理和指导河北省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工作
(十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秘书处、宣传教育处、经济法规处、行政法规处、协调监督处、行政复议处、备案和译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另设纪检监察员。下属1个财政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研究中心,1个财政资金零保障事业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中心。机构设置与上年比无变化。
三、收入支出决算分析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4 年部门决算收入145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0.28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8.99万元。本年度决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92.9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支出1453.11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1.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5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57.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2.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60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6.02万元,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0.1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2.73万元。
四、资产负债情况
(一)资产情况
2014年末资产总额763.47万元,较上年减少29.94万元 ,主要原因为资产报废。
(二)负债情况
2014年末负债总额24.03万元,较上年增加5.07万元。主要原因为流动负债增加。
(三)净资产情况
2014年末净资产总额739.45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为资产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