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环保局加强养殖业环境监管,有效控制畜禽污染,巩固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成果,大力改善辖区环境质量。 一是严格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结合辖区生态环境特点、城乡规划和畜禽环境承载力分析,科学划定规模化养殖场禁限养区;在限养区内不再审批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引导限养区内已有的畜禽养殖小区开展生态化治理改造;坚持堵疏结合,引导养殖户移栏上山、转型发展、转产转业。 二是严格依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规定,对规模化养殖场开展综合整治,督促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实现达标排放,对于不能达到要求的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关停取缔;全面落实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依法从严处罚;强化现场管理,做到废弃物日产日清。 三是严格依照《磁县环保局全员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规定,建立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将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对监督管理不力,造成环境信访或带来负面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确保畜禽养殖场污染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