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任丘市残联出台《任丘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残疾学生和在校残疾人子女教育救助实行普惠制的暂行办法》

14.09.2015  16:25

 

经残联党组研究、报市政府批准,《任丘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残疾学生和在校残疾人子女教育救助实行普惠制的暂行办法》于2015年9月10日起正式实施。

暂行办法》旨在减轻残疾人家庭受教育负担,传达重视残疾人教育的信号,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提升残疾人家庭的综合素质,同时根据与日俱增的消费水平和残疾人意愿,在原《救助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

暂行办法》在落实上级对涉残教育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实现了对残疾学生和在校残疾人子女的全覆盖,从小学到大学实施全程救助,明确了各阶段的救助标准,对办理救助手续做了进一步简化,救助金发放到各乡镇,便于残疾人家庭就近领取。同时,将适龄未入学残疾人儿童纳入了救助范围,由残联赠送教材,组织志愿者定期上门送教,年终进行抽查,并对志愿者给予奖励。

暂行办法》的实施,得到了残疾人家庭的高度赞誉,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提高了对残疾人的了解和关心度,浓厚了助残、暖残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