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冒黑烟被罚10万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被约谈

16.10.2014  11:50

    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300万吨/年重催装置日前排放黑烟长达1小时,经核实后,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环保局当场下达了处罚10万元的事先告知书。

  从监测数据上看,兰炼宾馆大气污染监测点位PM10浓度高达0.180mg/m3,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0.2倍。据初步调查,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300万吨/年重催装置因设备故障导致气压机连锁停车,部分物料通过火炬燃烧后排放,由于通过火炬燃烧的气量大,空气中氧气供应不及时,燃烧不充分,致使单碳析出,形成碳黑尘,造成冒黑烟。

  今年,兰州市“冬防”工作明确要求,兰州石化公司要严格限制火炬气排放频次和排放量,凡未提前一周书面上报并获得批复的火炬气排放行为一律视同企业违规排放(事故性排放除外),将进行高限处罚和媒体曝光。但企业并未完全落实“冬防”有关要求,在设备已经大检的情况下仍发生超排事件,存在严重的环境风险。西固区环保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场下达了处罚10万元的事先告知书,并责令企业进一步查明故障原因,及时上报环保部门。

  据了解,环保部门现场开出高限罚单,与此前企业屡次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有关。9月24日,西固区发生局部区域短时段挥发性有机物异常升高现象,造成兰炼宾馆监测点位PM2.5浓度超标,且今年以来,西固地区多次发生短时段光化学烟雾污染,均与兰州石化挥发性有机物“跑冒滴漏”有关。

  兰州市环保局已约谈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要求兰州石化公司加强对生产设施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