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公告

03.06.2014  17:32

冀交安委办函〔2014〕18号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

关于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系统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交安〔2012〕759号)精神及要求,全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于今年正式启动,为促进考评工作全面开展和稳步推进,现就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级别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三级为最低。

二、具有公路建筑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应达到二级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级别,具有其它公路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应达到三级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级别。

三、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的审核报部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

四、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定州和辛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三级达标企业考评工作。

自公告之日起,请相关企业首先登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网址: http://202.96.42.100/esp/ )进行网上申报,经初审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向河北省交通企业协会(石家庄市工农路519号,电话:0311-89169096)申领数字证书;然后按要求修改完善网上信息,经企业自评合格后,向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交纸质申请表。

联系人及电话:郭安栋   13303318889

田  健   0311- 83019690

李旭东   0311-83025296

    特此公告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