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投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07.01.2016  12:10

    为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和健全可持续保障机制,提高政府投入资金使用效益,近日,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投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该办法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和资金投入的主体,政府投入应以绩效预算管理为导向,突出体现“分类保障、事权匹配,优化整合、统筹安排,绩效考核、量效挂钩”原则,通过设定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建立运行机制、落实政府投入责任、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考核。该办法还明确了考核的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考核体系,将进一步推动全省各地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补偿机制,以投入促改革、以投入换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