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7月23日例行新闻发布会散发材料之一
近年来,江西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深化医改第一要务,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攻坚克难,创新突破,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抓牢“牛鼻子”,加快构建医院运行新机制
以综合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为杠杆,不断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一是创新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方式。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将药品贮藏、损耗、药事服务等费用计入运行成本,按20%计算药品综合加成率,全部通过调价和增加财政投入补偿,对补偿有缺口的部分医院实行财政兜底,全省公立医院总体补偿率超过100%。二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权下放到设区市和部分县,各地将药品耗材降价腾出的空间主要用于调价,明确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个月内完成审核并公布结果,全省所有设区市均已完成两轮以上的综合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分两批公布特需医疗服务项目131项,由医院自主定价。三是完善价格调整衔接机制。完善定价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制度,各地调价方案实行报备管理,所有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均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二、把准“关键点”,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从提升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等方面入手,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是注重待遇留人。积极落实“两个允许”政策,明确县级公立医院收支结余的50%用于事业发展,50%用于人员奖励。在城市公立医院探索实行主要负责人和总会计师目标年薪制,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二是注重前景引人。按服务人口核定公立医院床位,按床位数核定岗位数,按岗位数核定职称数,床位与岗位比例为1:1.3-1.7,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三是注重环境暖人。实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省级地方立法,建立医疗纠纷全程法治体系,全省医疗纠纷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未发生恶性伤医事件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事件。
三、算好“民生账”,不断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
坚持改革与改善相结合,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一是着力缓解“看病难”。合理规划布局医疗资源,把符合规划作为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的前置条件,将区域公立医院床位设置指标分解到辖区内单体医疗机构,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胸痛、卒中、创伤急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建设,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二是着力缓解“看病贵”。实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全省统一双信封招标的944个品种平均降价23.6%;开展抗癌药省级集中采购,235个品种平均降价9.3%。由政府出资为贫困人口购买商业补充保险,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左右。先后对贫困家庭儿童先心病等10种大病实行免费救治,对食道癌等20种大病实行集中救治或专项救治,累计救治130余万例。三是着力改善就医体验。深入开展“奉人民为上、视群众为友、与健康同行”专项活动,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全面改善就医等待、诊疗、人文、环境、费用五大体验。
四、压实“责任链”,着力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健全强有力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确保改革重点任务落地生效。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制。所有市、县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多地将涉及医改的相关职能由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成立省、市、县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以加强党的建设引领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二是健全省级医改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研究部署改革重要事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三是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纳入对市、县政府综合性考核评价体系,同时纳入省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台账,层层压实各级改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