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

19.02.2015  15:36

    正义网北京2月19日电(记者王治国高鑫)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2015年修订版)(以下简称“2015年版检察改革五年规划”),明确提出将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完善侦查监督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的制度。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

    ——完善刑事审判监督机制。加强和规范刑事抗诉工作。健全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机制。

    ——完善羁押、刑罚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和强制医疗监督机制。健全和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完善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和执行的监督机制。完善分级负责的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工作机制。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法律监督,配合建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配合立法机关,健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制度。完善对强制医疗决定和执行的监督机制。

    ——完善提高司法效率工作机制。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完善刑事案件速裁机制,建立完善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法律监督机制。推动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认罪案件和不认罪案件分流机制。建立刑事案件管辖争议快速协调处理机制。

    ——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民事抗诉的适用对象、标准、程序和效力。完善和规范检察建议的提出、受理、办理、反馈机制。完善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健全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监督工作机制。细化对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的范围、程序、方式和要求。

    ——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