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安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公共教师集训的紧急通知(冀安委办传〔2015〕22号)

27.05.2015  19:43
冀安委办传〔2015〕22号 各设区市安委办:
  经省安委办领导同意,定于2015年6月1日至6日开展新《安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公共教师集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1、培训时间:6月1日报到,6月2日-6月5日集训,6月5日晚至6月6日上午返程。
  2、培训费用:食宿费用由省安委办统一支付。
  3、培训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敬业大酒店。乘车路线:火车站乘9路公交车到车管所(终点站)下车,转乘314路公交车至华清池站下车即到;火车北站乘301路到傅山医院下车北行100米即到。
  敬业大酒店联系人:谢经理18332161073。
  二、有关要求
  1、要按时参训。各设区市安委办要按照本通知所附教师名单逐一进行通知,并确认各位教师对通知内容全部了解,同时提示参训教师提前购买往返车票。
  2、要认真备课。本次集训将采取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要再次提示参训教师务必按照省安委办的要求提前认真熟悉讲稿课件、认真备课,具体要求参见《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方案》(冀安委办〔2015〕6号)。
  3、要服从管理。第一层面宣讲自6月10至13日启动,于7月初结束。在参训期间和宣讲期间,各位教师须服从省安委办统一协调调度,由省安委办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前往全省各地进行宣讲。讲课费、差旅费由省安委办统一支付。
  课件讲稿和有关文件可登录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下载,密码hbajxjkj。 <mailto:请通知有关教师(名单附后)自新浪邮箱自行下载课件备课,邮箱 [email protected],m 密码hbajxjkj。>省安委办联系人:高杨0311-8783062(传真),13703116531。
  附件:《新〈安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第一层面公共部分教师名单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附件列表:
1: 新《安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第一层面公共部分教师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