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推进海岛监视监测体系建设
为全面落实《国家海洋局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常态化海岛监视监测体系的指导意见》,推进国家海洋局2015年县级以上常态化海岛监视监测工作相关任务的实施,河北省海洋局近日印发了《2015年河北省海岛监视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全省各级海洋有关部门要推进全省海岛监视监测体系建设,健全监视监测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利用航空遥感、现场核查和视频监控等多种手段,逐步摸清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基本情况、变化趋势和潜在危险,完善海岛监视监测基础数据库,建立全省海岛实景三维模型,有效保护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促进海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为此,《方案》确定了9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包括人为活动监视、岸线监测、地形监测、植被监测、用岛情况监测、海水监测、潮滩沉积物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和岛陆污染监测等。要求全省各级海洋部门要利用海域海岛监管和海洋环境监测系统,对辖区内所有无居民海岛及周边海域建造建筑物和设施、挖沙、采伐林木、采集生物与非生物样本、排污、倾倒、船舶溢油以及其他对海岛造成主要影响的生产建设、旅游开发和临时用岛等活动进行监视。制作全省无居民海岛岸线类型分布矢量数据、全省无居民海岛高精度数字地表模型和海岛植被类型分布图,编绘海岛海岸线类型分布图、无居民海岛位置图、分类型界址图和建筑物设施布置图等。同时,对石河南岛、祥云岛、月岛、菩提岛、龙岛等5个海岛的潮滩沉积物、地质灾害、岛域污染等情况进行监测。
《方案》指出,海岛监视监测是《海岛保护法》确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全省各级海洋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海岛监视监测。强化海岛监视监测活动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海岛监视监测的各项制度,保障海岛监视监测工作全面开展。 (实习记者 陈君怡)(中国海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