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以两个“双全”为抓手 全面推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

09.11.2015  09:21
  实施年度目标考核,是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的有力抓手。通过科学设置目标考核指标,使每一项工作任务有了明确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便于把它落实到基层,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11月4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衡水市正式下发《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此次办法主要体现“两个全覆盖”、“两个全激励”。
  “两个全覆盖”一是考核单位全覆盖,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以及23个重点市直有关部门的考核一个不落;二是考核内容全覆盖,对各个考核单位的考核内容涉及全年度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大到政府领导宏观部署,小到部门安全检查记录,全部分解,分层、分块列出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实行千分制考核,一项不缺,如仅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重项工作的考核内容就涉及到37大项之多;
  “两个全激励”一是重点考核国家、省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激励推动重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突出考核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激励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有效落实。
  同时,此次办法较之往年对很多考核项都设有加分,加重了对重点工作、党政一把手履职尽责等工作情况的考核权重,完成考核项工作除给满分外还给予适当甚至是大幅度加分,加分没有上限,激励各考核单位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争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同时对落实安全生产不力,以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考核单位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