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继续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09.03.2016  18:10

  近日,省住建厅发出通知,要求在“两节”期间治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基础上,即日起至3月16日,各地要继续全面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留死角,及时发现隐患。 

  通知强调,进一步落实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实行实名制管理,在各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充分运用河北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身份、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等信息。同时,2016年以后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未按规定足额预存工资预储金的,视同建设资金不到位,各地不得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也要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记者张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