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在全省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实施意见》解读

23.02.2018  10:37

  

  制图/孙涛

  重点培育六类平台,解决市场主体偏少、创新创业平台支撑力较弱问题

  目前,我省仍然存在市场主体数量偏少、准入门槛偏高、规模偏小,创新创业平台配套承载能力不强、服务体系不健全、示范带动作用不佳等突出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以平台培育为重点,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培育重点涉及六类——市场主体培育、“双创”示范基地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等。

  市场主体培育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登记服务,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全年市场主体总量增长10%,净增市场主体50万户以上。

  “双创”示范基地培育,依托行业龙头企业、优秀开发园区和部分高等院校,重点对24家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进行帮扶,加快基地建设,市级培育35家以上,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

  针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实施意见提出,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升计划,依托高等院校、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全年新建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50家以上,年内新认定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星创空间)80家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20家。

  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培育,重点为促进全方位、集成化、网络化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全年设区市建设30家、县(市)建设130家,其中新增省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50家。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抓好苗圃、雏鹰、小巨人和上市四大工程,全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家;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程,建立企业后备库,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

  就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培育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15家以上、建设市级基地35家。

  服务发展

  精准服务三类企业,全程服务项目建设三环节

  实施意见提出,服务发展,要着力解决政企信息不畅、经营成本偏高、融资难融资贵、能源保供偏紧、环保压力加大、关键人才技术缺乏、市场拓展途径偏少等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难题,着力破解重点项目审批、用地、融资、环保、生产配套等瓶颈制约。

  具体来说,要以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三类企业为重点,精准服务企业。

  ——精准服务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意见提出,对6563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级帮扶。省级重点帮扶216家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工业企业和行业排头兵企业,市级重点帮扶60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工业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县级重点帮扶5747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工业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切实解决企业项目审批、用地需求、资金需求、人才用工、能源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其他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精准服务重点服务业企业。实施意见提出,从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中,选取2050家重点服务业企业进行分级帮扶。省级重点帮扶106家(其中,营业收入超9亿元的服务业企业72家,超52亿元的批发业企业15家,超14亿元的零售业企业19家),市级重点帮扶587家(其中,营业收入超8000万元的服务业企业449家,超10亿元的批发业企业83家,超5亿元的零售业企业55家),县级重点帮扶1357家(其中,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的服务业企业1014家,超3亿元的批发业企业174家,超2亿元的零售业企业169家),切实解决企业用电用能、物流成本、市场拓展、人力成本、资金需求和其他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精准服务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意见提出,从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选取发展潜力大、拓展空间好的2000家企业进行分级帮扶。省级重点帮扶100家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需要落地转化的企业,市级重点帮扶500家已通过国家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县级根据本地实际筛选140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重点帮扶,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技术转移转化、重要科研设备共享、人才团队引进、项目产业化融资和其他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除精准服务企业外,实施意见还提出,以项目建设三环节为重点,全程服务项目。

  项目前期跑办环节,将针对1143项省市重点前期项目,明确省、市、县分级帮扶计划,主动帮助项目主体补齐补足各种前期要件,尽可能多的提高服务效率,节省项目跑办时间。

  项目推进建设环节,将针对1882项新开工和续建省市重点项目,明确省、市、县分级帮扶计划,保障项目建设亟需的土地、资金、技术等关键要素,强力解决制约项目施工建设的各种干扰,尽可能快的形成实物工作量。

  项目竣工投产环节,针对525项年内计划建成项目,提前制定省、市、县分级推动竣工投产方案,确保尽早完成竣工验收,满足开工所需水电气暖等配套条件,促其早竣工、早验收、早见效。

  服务民生

  20项民心工程重点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要盯紧民生关注焦点,实施20项重点民心工程。

  住房方面——

  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新的三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全年完成棚改开工23万套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到6月底完成2017—2018年度9.3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将所有4类重点改造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纳入2018—2019年度改造计划,力争开工3.79万户;

  住房制度改革工程,紧盯国家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动态,在土地供应、开发建设、房屋租赁等方面积极探索,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公租房竣工分配,纳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达到90%。

  教育方面——

  学前教育普及工程,保障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确保年底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4%;

  中小学校舍提升工程,新建、改扩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校舍面积100万平方米;

  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技能强省工程,全年开展各级各类培训40万人次,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专项,全年培训职业农民2.5万人。

  交通出行方面——

  公共交通建设工程,铁路新开工1030公里,新增运营里程268公里,城市轨道交通新开工44公里,高速公路新开工270公里,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里程1900公里、建成6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5500公里;

  交通秩序整治工程,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主干公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85%以上,城市区主干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城市区主要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达到85%以上。

  城镇和乡村环境治理方面,实施意见也提出了具体目标。

  ——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年底设区市(含县级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6%以上,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3%以上。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4%,县城达到88%,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厂规范、达标、稳定运行,所有污泥全部实现达标处理处置。

  ——城乡厕所改造工程,城区新增标准公共厕所1700座以上;农村完成49万座厕所改造任务;完成高速公路新开通15对服务区的厕所建设任务,新建普通干线公路厕所36处、改造提升28处;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不少于1600座。

  ——公园绿地建设工程。新建、提升公园游园100个,新增城市绿地3000公顷,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100个(条)。

  对于人们关注的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意见也进行了安排,提出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实施电代煤、气代煤改造,开展光热、光伏、风电等供暖试点,确保群众清洁温暖过冬。

  此外,实施意见还就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养老、文化、医疗、食品等民心工程作出部署。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工程,提高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其中城市特困人员不低于858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不低于4680元/年。

  社区和居家养老工程,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基本符合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80%的城市街道;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建成一个覆盖主城区的综合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300个文化共享工程专题资源“进村入户”服务点和70个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乡镇服务点。开展“六进”活动演出,全年“六进”演出场次达到1万场以上。

  公立医院改革工程,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在26家公立医院开展试点;启动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扩大预约诊疗服务比例,开展京津冀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进实施日间手术;明确并量化控费指标,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定期公示主要监测指标,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制定实施“食药安全,诚信河北”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推动200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单品种质量风险分析,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围绕百姓生活,实施意见还对公共设施和便民市场建设提出了目标。

  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改造设区市建成区老旧供水管网、燃气管网、供热管网100公里以上;提升公用行业服务水平,推进设区市供水水质信息公开、供热智能化建设及燃气服务网格化建设。

  便民市场建设工程,全年改造或新建生鲜超市、菜市场、农贸市场等便民市场200个,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优化环境

  以6个专项行动为重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提出,着力开展政策完善创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快项目落地速度、提升窗口服务、优化开发区发展环境、加强诚信建设6个专项行动,推动实现行政审批更简、收费项目更少、透明度更高、服务质量更优,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在政策层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开展政策完善创新专项行动,全方位宣传贯彻落实优化环境条例,做好政策解读宣讲,开展送政策下基层主题活动;全方位梳理已出台政策,修改完善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内容;创新举措,在用地保障、人才吸引、科技创新、金融财税、对外开放等方面形成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性制度成果。

  为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实施意见提出,开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企业降成本、减负担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实施意见提出,要开展提快项目落地速度专项行动,着眼项目落地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环节,强化要素保障。

  为实现“最多跑一次”,实施意见要求,开展提升窗口服务专项行动,针对窗口建设不完善、流程不优化、隐性障碍难解决、服务不便民等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推进不见面审批,实现“最多跑一次”审批,以此为突破,确保所有为企业为群众提供服务的部门改善服务水平。

  就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和吸引企业聚集能力,实施意见提出,开展优化开发区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围绕解决各类开发区产业聚集能力不强、支撑能力偏弱、服务保障不优的问题,加强要素保障、优化公共服务,提高工业设计、品牌培育、企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服务品质。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开展加强诚信建设专项行动,加强政府诚信建设,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强化政务信息记录管理,实行社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提出,要以多办“民生微实事”为重点,支持各地拓展服务领域。在完成全省统一“1+30+1”方案体系规定动作的同时,鼓励各市、县在上述范围外,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筛选一批特色产业集群企业、小微企业进行帮扶。支持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谋划推进一批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贴近百姓、贴近生活、群众热切希望解决的“民生微实事”,列入各地工作重点,给予资源要素保障,支持其多办民生实事。 (记者王思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