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达58.5%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岚 通讯员周珊)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评估暨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为58.5%,提前实现6月底开工率达到50%的阶段性目标。今年要确保在11月底前,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自去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以来,我省各地制定并轨细则,积极稳妥推进保障房并轨工作,对减轻地方财政压力,满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差异性需求,减少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方便保障对象申请和居住,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为58.5%,全省竣工率为28%,分配入住率为30.1%;全省各级财政已落实资金93.6亿元,资金落实比例为115.4%;各地落实项目建设用地1.07万亩,占需求总量的99.7%。今年要确保在11月底前,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提前谋划明后年项目,尽快启动土地征收、资金测算等前期工作,抓紧进行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年内要提前开工一批。
会上,省住建厅副厅长王舟指出,今年要进一步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当前,棚户区改造面临难得的机遇,国家和省相继出台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支持政策,国开行在金融方面的支持力度空前,为各地项目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各地要做好棚户区补充调查工作,将建制镇棚户区、城中村和符合条件的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全部纳入改造计划,扩大改造规模。
王舟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保障房并轨运行。实行租补分离、梯度保障。要统筹考虑当地财政支付能力和住房保障对象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租金补贴梯度,采取先缴后补或直接核减的方式,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控制在合理水平,防止租金水平提升幅度过大。要满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多元化的保障需求。坚持以租为主、保租控售的原则,保障房出售的价格要综合考虑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按市场规律完善定价机制,从制度上杜绝保障房购置非法牟利的问题。对尚未出售的经适房、限价房,要科学确定政府与购买人之间的产权份额,在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并作为将来上市交易时增值收益划分的依据。
另外,要做好公平分配和住房救助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联审联查机制,加快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住房救助,并优先给予保障,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