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

01.10.2016  06:35

9月30日上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行政楼A407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河北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校领导李强、李延涛、檀润华、杨玉桢、贺立军、刘兵、殷福星参加学习会,党群部门和部分学院负责人列席学习会。

会上,全国模范教师、化工学院李春利教授结合自己参加河北省科技创新大会的学习经历,从会议召开背景、近年来河北省科研成果奖励、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以及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详细解读了河北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并结合自己多年来从事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心得与大家分享了团队建设、平台建设、校企合作的经验做法,以及带领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大赛的感悟、体会。

党委宣传部部长陈鸿雁全面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工作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并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特点进行了重点解读,强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覆盖各级党组织,瞄准“关键少数”;6种问责情形,体现纪法分开;7种问责方式可以合并使用;规定问责时限,实行“终身问责”。

校党委书记李强在讲话中指出,听完李春利教授关于河北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解读,很受教育,收获颇多,对大会精神的解读很到位,站位高,看得远。全校教职员工要以李春利教授为榜样,不等不靠,主动作为,面对困难要迎难而上,勇于责任担当,要培养对科研、对学术的执着精神,利用有限的资源、在有限的环境中创造无限的价值和成绩,要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困难,开展工作。

针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他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各级党员干部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认真领会条例精神,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大力弘扬敢负责有作为的担当精神,从严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时刻警醒自己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定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为做好学校工作、推进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全国模范教师、化工学院李春利教授解读河北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