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制定出台《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

04.01.2016  16:14

  近日,经沧州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出台了《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在革除丧葬陋习、深化殡葬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殡葬改革,自觉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自觉带头实行火葬和生态安葬;自觉带头文明低碳祭扫。

  针对办丧及祭奠过程中的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问题,《意见》要求,党员、干部要要以身作则,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践行文明祭扫新风,带头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先人,积极参与社区公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树立文明丧葬新风。

  为创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环境,《意见》要求各地要把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作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和推进“五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部门责任,发展改革、财政、地税、物价、工商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殡葬惠民政策的落实以及殡葬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