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逼过剩产能平稳退出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近日,我市制定出台《重点产业结构优化专项实施方案》,全面做好钢铁、水泥、焦化、火电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改善省会大气环境质量。
《方案》指出,我市将围绕削减煤炭消费、改善大气环境,整体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火电等行业去产能工作;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六类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倒逼过剩产能平稳退出。
根据《方案》安排,“十三五”期间,要按时完成省下达我市压减钢铁过剩产能、淘汰和置换火电产能任务,将目前的3830万吨水泥产能再压减1000万吨以上,焦炭产能控制在70万吨左右。2017年,压减炼铁产能52万吨,压减焦炭产能65万吨,压减水泥产能350万吨,完成省下达关停小火电燃煤机组任务。
《方案》要求,要彻底取缔“地条钢”;钢铁行业要全面关停并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高合金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
坚决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建不符等问题;对列入压减计划的高炉、转炉等封停设备,严格按规定采取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冶炼设备等措施,坚决防止已压产能死灰复燃。
加快推进兼并重组和布局优化,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优势钢铁、水泥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加快石钢新厂区建设步伐,2017年底前新厂区开工建设;优化产业布局,水泥行业退出环省会圈。
在保障供电和供热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清洁能源替代和等容量、减煤量、减排放替代,有序关停和置换3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发电机组、20万千瓦及以下抽凝供热机组、违规建设机组。
为鼓励企业主动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我市将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其中,对违规新增产能的企业一律不予新增贷款;对未按期退出落后产能的企业,严控新增授信,压缩退出存量贷款。
完善并购贷款业务,支持优势企业跨地区实施兼并重组;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基金参与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金融机构做好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坚决遏制企业逃废债务行为,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方案》要求,要严肃项目管理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火电等“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准入标准及区域禁限批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
要加大钢铁行业差别电价、差别水价、阶梯电价政策实施力度,引导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继续执行将差别电价、差别水价、阶梯电价征收管理规定,差别电价、差别水价、阶梯电价收入,专项用于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
2017年9月1日起,现有钢铁企业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对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行业从严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标准;对现有企业环保不达标“零容忍”、环保不达标项目“零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