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呵护七彩云南
18.11.2014 14:26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云南作为物种资源富集地,如何更科学、严格地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保护?作为林业大省,如何避免在“中低产林改造”及林业改革过程中因只图短期利益造成天然林整体质量下降?如何更有效地保护开发湿地资源?……面对读者听众呼声,省林业厅副厅长冷华率队做客本期“金色热线”节目。
联合行动 从源头堵住非法贸易
物种多样性是云南的名片,是云南的自豪,但接二连三的残害珍稀保护动物事件,对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野生动物保护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着实让云南人蒙羞。
不久前,媒体曝光普洱市江城县边境集贸市场发生非法宰杀和非法走私野生动物的案件,及西双版纳州野象被掠杀案件,人们再次将目光聚焦到我省边境地区野生动物保护现状上。
“我省林业部门如何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如何打击边境野生动物走私?”面对网友关注,冷华予以回应。他说,以上事件发生后,省林业厅高度重视,要求当地林业部门及时查处,并对经营环境进行清理。省森林公安局连夜组成了专门工作组,到江城县和西双版纳州对案件的处理进行指导。国家林业局也专门派出工作组到云南,就江城非法贸易和宰杀野生动物事件进行处理,相关案件正在紧张侦破中。
冷华说,江城事件发生后,我省各有关部门从10月底到12月底在全省范围开展一次联合专项行动,对不法商家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非法走私,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形成一种高压态势。林业、公安、出口、进口、工商、检疫、市场管理等多个部门,将联合采取行动,加强依法管理野生动物的贸易、经营。
冷华分析说,尽管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后,我省非常重视野生动物的保护,也作出了相关安排和部署,全省野生动物保护取得了很大成果,像大象、滇金丝猴、长臂猿等珍稀保护动物的数量,比过去都有了一个很大的增长,但江城事件的发生却给我们提了个醒,必须进一步保护好我们宝贵的生物多样性资源。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下一步还要加强宣传工作,普遍提高社会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尽量摒弃吃食野生动物这种陋习。
一直以来,市场上都有售卖野生动物制品现象,有些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一些不法商家从实体店转到网上销售以逃避打击。对此,冷华说,我国参加了一些野生动物保护国际公约,像象牙、犀牛、虎骨这些动物制品,有国际公约禁止贸易或者交易。在我国,即使一些法律允许交易的野生动物制品,也必须通过国家定点的厂家加工,然后通过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定点商店,才可以去合法购买。即便如此,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我们希望每一个公民,每一个地球村里的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拒绝购买野生动物的制品,从源头上不参与野生动物的非法贸易。”
因地施策 湿地保护管理多样化
湿地被喻为“地球之肾”,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多样性、净化水体、吸收二氧化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湿地也跟人类的生活、生产以及休闲等活动息息相关。
近年来,随着我省加快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湿地保护作为我省生态保护方面的重头戏,也在不断加大力度。不过,个别地方对湿地功能认识不足,长期过度开发利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云南湿地保护工作面临着盲目开垦和改造、生物资源过度利用、湿地水资源不合理利用、污染加剧、泥沙淤积、面积萎缩、碎片化等严峻的挑战。
在人们的印象中,云南的湿地资源很丰富,其实不然。针对听众提出的如何更好地保护湿地资源,冷华介绍,据省林业厅组织的专项调查,我省8公顷以上的湿地面积约56.35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39.25万公顷。湿地的面积仅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湿地资源对云南来讲既稀缺又珍贵。同时,因为云南海拔高差大,气候多样,地形多样,所以湿地类型也多样,云南的高原湿地在国际湿地当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保护价值。
冷华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加快,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把湿地保护列入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省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条例的出台为我省加强对湿地的保护,恢复和发挥湿地功能,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组织机构方面,成立了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受省林业厅委托,承担组织、协调全省湿地保护和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的具体工作,组织起草云南省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等;组织全省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依法查处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案件等工作职责。还成立了由省林业厅主管的社会团体云南湿地保护发展协会,积极开展湿地保护行动,唤起全社会保护湿地的使命意识。一些湿地比较多的州市也成立了湿地办,加强对湿地的保护力度。
我省湿地分布广泛、类型多样,保护工作需因地施策。冷华说,我省有湖泊湿地,有人工湿地,需采取分类保护形式。一种是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像纳什海、剑湖湿地等,就是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另一种就是以建立湿地公园的方式来保护,如普者黑湿地。通过这些保护措施,我省部分湿地资源也正得到有效恢复。同时,还开展一些有关科学研究和试点工作,如湿地补偿试点工作,昭通大山包湿地已是黑颈鹤的主要栖息地,当地农户为保护湿地也作出了一些牺牲,我省在当地开展了湿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完善管理 确保低效林健康发展
云南是全国重点林区之一,也是我国天然林主要分布区域。一般来说,天然林的生物链条完整独立,生态稳定性和生态功能良好,保护天然林意义重大。
有网友评论称云南现行的“中低产林改造”政策存在漏洞,已经对云南天然林资源带来了威胁。这些漏洞包括对低产林判定标准不科学、管理粗放和监管不严等,造成的主要问题为天然商品林等次生林在低产林改造中遭遇大面积砍伐,并被转换为人工林。而对天然林的砍伐和转换将直接导致云南天然林整体质量下降,进而可能威胁云南的生态安全。
针对此话题,省林业厅造林绿化处处长胡志林与听众网友作了交流。
“有个别地方,为图短期经济效益,借低效林改造之名行毁林之实,给社会造成了极坏影响。对这些违法行为,各级林业部门的态度是一贯而明确的,坚决打击,绝不姑息。”胡志林坦言,在低效林改造过程中,我省个别地方对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特别是对符合条件的天然商品林改造时,造成很多人的不理解,以为是在毁林。针对改造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林业部门将及时研究,不断完善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低效林改造工作,今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低效林改造工作的通知》,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全省森林资源的安全。
胡志林分析,长期以来,受政策、资金以及技术等方面的制约,我省森林经营欠账严重,森林质量效益低下,开展以低效林改造和中幼林抚育为重点的森林经营,已成为发展云南现代林业和建设高效林业的迫切需要。国家和省对低效林改造有明确的技术规定和管理办法,省级层面也对低效林的范围进行了界定,从总体标准、经济标准、生态标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改造的主要方式,确保了改造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省政府连续4年将低效林改造列入全省20项重点督查的重大建设项目,组织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低效林改造工作的健康发展。
低效林改造工作推进以来,成效显著。5年来省级低效林改造项目共完成改造面积596万亩,正在实施改造150万亩,已改造面积约占全省森林面积的2%,占全省7470万亩低效林的7.98%。同类林地年综合生产力较改造前至少提高了60%以上。共改造种植核桃144.51万亩,油茶95.16万亩,西南桦80.02万亩,澳洲坚果、桉树、杨梅、枇杷等其它经济林或用材林面积149.99万亩,有力地促进了林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农民致富。
本文来源: 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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