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环保局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 提高信访满意率

22.07.2015  12:18

    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为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必须进一步深化政府及污染企业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意识,加强对环境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环境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并建立和完善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强化排查,超前防范。坚持预防为主,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做到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事端进行全面、彻底的梳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着重强化预防化解环境矛盾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做到把矛盾化解在一线。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定期排查、及时化解、常抓不懈的矛盾排查化解长效机制。

    三、把握政策,依法治理。在信访案件查处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排查污染源种类、污染程度等,力争查一个清一个,查一片清一片,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在处理环境信访过程中主动向违法企业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让企业明白保护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