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 河北省国税局紧锣密鼓全力备战
为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4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从今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据省国税局营改增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平信介绍,经初步调查,此次“营改增”河北省共涉及770多家试点企业,主要包括河北移动、河北联通、河北电信和河北铁通四大运营商及其分支机构,其他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纳税人,以及虚拟运营商三类纳税人。
为确保电信业营改增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行,河北省国税局制定了“工作任务分解表”。5月15日前完成启动准备,工作部署,下发移交户名单;5月20日前完成业务技术需求,内部培训,移交户涉税核定、认定事项;5月25日前完成业务技术准备,纳税人培训,税控器具发行,发票接收、调拨;5月31日前完成各生产环境模拟运行,纳税人签订横向联网协议、领购发票;6月纳税人顺利开具发票,认证发票;7月顺利申报缴税。
目前,该局正按照“工作任务分解表”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全力推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该局倒排工期,细化任务,将工作分解到岗、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组,集中精兵强将承担营改增各项工作;加强与地税局的沟通协调,确定试点纳税人名单,做好试点户的交接;逐户核实纳税人经营情况,本着“一次入户各事通办”的原则,对确认的试点纳税人一次性采集其税务登记、税种登记、票种核定、定额核定等相关涉税信息;开展试点纳税人发票种类核定和用量测算,加快发票印制和供应,确保5月底自开票纳税人所需发票领购到位;印制下发培训资料,集中开展税务干部、纳税人试点政策业务培训;对综合征管系统、电子申报系统、防伪税控系统、稽核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协查系统等相关系统进行修改、测试、联调以及升级,加快税控器具的发行和安装,确保软硬件配置到位、保障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