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保障房资格复核开始 低收入家庭标准提至1878元

11.03.2016  22:55

记者今天从市保障房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天起,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将全面开展2016年度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的复核工作。同时,此次复核将按照新的家庭收入界定标准进行。

本次复核的范围为,目前所有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包括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和实物配租的家庭。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需要由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所租住的保障房小区服务窗口填写住房保障资格复核表,若家庭住房、人口、婚姻、家庭类型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同时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入户调查。复核时间从3月11日起至3月30日结束,逾期将不再受理。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对2016年度住房保障收入家庭界定标准进行了调整,此次复核也将采用调整后的新标准。

特别要提醒市民的是,目前,我市已经开始实行新的居住证实施办法,申领居住证手续发生变化,想要申请保障房但还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非市区户口的新就业职工,抓紧时间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