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利用德国政府贷款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2.07.2014  17:02

冀发改外资〔2014〕965号

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利用德国政府贷款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衡发改外资〔2014〕187号)及河北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利用德国政府贷款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冀林湿字〔2014〕3号)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主要由衡水湖盐河故道水生态修复、湿地生态系统管理、湿地科研监测等内容组成,包括河道清淤扩挖、回填及堤岸防护工程,植被恢复及蓄水工程,增殖放流、蒲草清理及改造生态环境工程,建立全区域湿地大气、水质水温、土壤理化性质、动植物群落特征等湿地生态系统科研监测设施及湿地科普宣教设施。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1264.11万元人民币,其中拟申请利用德国政府贷款1200万欧元,其余配套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三、项目所需相关配套条件由项目单位自行解决。

     四、项目所借外国政府贷款本息由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管委会负责偿还,省财政厅提供担保。

    据此批复,请抓紧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项目编号:X141300345001

    计划编号:J141300345001

    债务编号:Z1407021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2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7月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