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多名养路工十年欠缴养老保险待补 官方:没钱

22.10.2015  09:53

时至今日,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却并没有将1992年-2002年间多名养路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在社保部门进行补缴。

河北省保定市多名养路工人将面临或已处退休困境。

近日,河北保定多名公路养护工向澎湃新闻反映,保定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各县养路工区的多名公路养护建勤代表工(以下简称“代表工”)虽已向所属单位缴纳1992-2002年间的养老保险,但社保部门的档案却显示他们的养老保险自2003年开始缴纳,这导致该部分代表工退休后无法享受正常的退休待遇。

该部分代表工此前向保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为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上述问题后,保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6年5月作出《关于农民建勤代表工补缴养老保险的处理意见》,要求保定市交通局(现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按现工资、现比例补缴养老保险费。

然而,时至今日,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却并没有将1992年-2002年间多名养路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在社保部门进行补缴,而这些养路工1992-2002年间已缴纳的养老保险也去向不一。

对此,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官方近日给澎湃新闻的解释是:“没钱支付。

代表工身份之困

现在每月可领取2200元左右的工资,这也是全部的收入来源。”河北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唐县养路工区退休公路养护工陈六金向澎湃新闻介绍,1973年3月,他作为优秀的农民代表,被推荐到保定市交通局下辖的唐县养路工区,成为该工区的一名公路养护工,直至2014年退休。

工作后就一直是代表工身份,没能转为合同制工人。合同制的工人在工资、津贴、社保等方面优于代表工。虽然河北省曾下达过代表工转合同工政策,但很多人没能转成。”陈六金说。

陈六金所说的代表工曾是河北省公路养护的骨干力量。

据《河北工人报》2009年4月10日报道,代表工是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在公路系统诞生的一种用工形式,全称是农民建勤养路代表工,性质是养路。最初是半工半农,随着公路里程的增加,公路管养难度增大,这些代表工基本上成为了全天候的养路工。长期以来代表工都是公路养护的骨干力量。实行改革开放后,部分代表工转为了合同制工人,但还有大部分代表工仍然以这种身份在公路养护第一线从事道路养护工作。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人事科科长韩小英告诉澎湃新闻,“代表工就是临时工,保定市目前代表工有1000多人。

用工形式的不同最终体现的是收入的差别。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处长王贺安近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交通运输局与代表工约定劳动报酬,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线,就不违反《劳动法》。

王贺安同时表示,他们也在努力缩小代表工与在编人员的收入差距。经过最近一次调整,30年工龄的代表工每月已经能拿到3000多元,不同岗位的代表工之间会有差别。

烂尾”的转工政策

1986年8月1日,为缓解身份之别造成的同工不同酬现状,《河北省公路管理条例》开始施行。

该条例规定,对连续从事专业养护工作已满五年的集体食宿的建勤代表工,其工资和劳动保护参照固定工的待遇标准执行。其中,工作表现好,能熟练掌握本职技术,考试合格,经过批准,转为合同制工人。对非集体食宿的建勤代表工,发给适当的生活补贴。

韩小英解释称,当时转成合同制的工人工资、保险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的标准执行,而剩余的代表工则根据《劳动法》制定工资、保险标准。

王贺安告诉澎湃新闻,1988年,河北省交通厅(现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承诺将农民建勤代表工分三年全部转为合同制工人,但由于政策调整,只转了一年,后来就没有再转,很多养路工的身份还是代表工。

去向不一的养老保险

随着政策的变化,为公路养护代表工缴纳养老保险被提上日程。

1992年,河北省交通厅下发《河北省公路养护代表工劳动保险待遇暂行规定》,要求各地、市交通局给予公路养护代表工缴纳社会保险,所涉费用一部分由养护工基本工资内直接扣除,另一部分由地、市交通局在省交通厅所拨付费用中列支。所收缴公路养护代表工的保险费用由地、市交通局统一核算、管理。

随后,保定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各工区从符合条件的代表工标准工资中按3%扣缴养老保险,按季上缴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但直到2003年,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下发《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后,这部分代表工才在社保部门建立个人养老保险的账户。

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要求,全省各机关事业单位为聘用人员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制度。聘用人员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后,可按现缴工资基数和比例,补缴从单位聘用之日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建立以后,保定市交通局并没有将1992年-2002年间代表工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在社保部门进行补缴。

1992年-2002年间代表工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并非社会养老保险,属于行业内的养老保险制度。”韩小英说,代表工缴纳的这部分养老保险是由保定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局操作,2002年公路管理局财务科想把这部分钱纳入到统筹的养老保险,但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不被社保部门承认。

然而,当该部分代表工向保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养老保险欠缴的问题后,保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6年5月向保定市交通局作出了《关于农民建勤代表工补缴养老保险的处理意见》,要求保定市交通局按现工资、现比例补缴养老保险费。

即便收到了保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处理意见,保定市交通局仍未对欠缴养老保险进行补缴。韩小英所提供的解释是,“2006年保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传达处理意见后,交通局没有钱来支付这部分保险费了,所以没有补缴。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贺良近日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也给出了同韩小英一样“没钱支付”的解释。

既然“没钱支付”,那代表工1992年-2002年间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又去了哪里?韩小英告诉澎湃新闻,“这部分钱之后又返回到各个工区,由于工区管理上的问题,有的工区退回到本人了,有的工区没有退。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博野、易县等两个工区的代表工反映,所在工区没有退还1992年-2002年间所缴纳的养老保险。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博野工区袁姓主任和易县工区主任徐志刚均表示,对工区账上是否有该项养老保险并不清楚。

无论这部分养老保险去向哪里,陈六金等被涉及的代表工们始终缺了十年的养老保险。

如今这部分代表工有的已经退休,有的还在代表工的岗位上即将退休。而他们正面临着或已处于退休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