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何平:“创新国度”以色列的孵化器启示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创时代,众创空间的爆红,让产业地产商甚至传统房地产商蠢蠢欲动,而一直不温不火的孵化器也再次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然而现实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孵化器尚未形成有效的盈利模式和明确的退出机制,不论是对标国外成熟模式,还是针对中国实际情况的创新模式,都还缺乏足够的市场检验。
在中以创新投资发展基金执行董事、中以国际技术创新合作转移中心总经理何平看来,“创新国度”以色列的孵化器运作经验值得国内企业借鉴。
一方面,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软贷款”以及“分担风险但不共享收益”的原则有利于创造更好的风投环境。另一方面,孵化器自身需要从一个物理空间的提供者,转变为一个覆盖基础服务和高端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和资源整合平台。
记者:现国内在众创空间是否过热?众创空间能否取代孵化器?
何平:我觉得“众创”这种现象是好的,受政策影响引发大家关注,并不存在过热。只有形成氛围,才能形成一个发展潮流。
众创空间与孵化器定位不同。在创业链条上,众创空间相对早期,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激发人们的创造力。而一旦获得风投或者进入市场研发、生产、营销阶段,创业企业可能就更需要孵化器的支持。
记者:以色列孵化器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中国有什么主要差异?
何平:从政策方面来看,由于以色列资源匮乏、市场狭小,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色列政府就开始大力引导全民创新,形成政府、创投、企业家各司其职的创新体系和完整的产业链。
而我国同样很早就对科技的重要性有充分认识,尤其是通过“863”、“974”这样的计划,希望从科技部系统对创新给予支持。
但是,中国“863”的资金,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申请,需要在一定的选拔机制下层层筛选,能否入选取决于很多因素。如果入选,几乎是国家赠款、专项拨款的形式,对创业公司进行直接的资金支持,一段时间后写研发情况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即可。还有一种是贴息贷款,数额相对大一些,国家付利息,企业日后偿还本金。
而以色列的创新体系则更为系统,可操作性更强。比如“软贷款”模式,企业需要根据经营情况,在运营步入正轨以后按照一定比例慢慢偿还,相对增强了企业家的责任感。而“分担风险但不共享收益”的原则,有利于撬动民间资本:政府基金会与商业基金同时投资创业公司,如果公司增值,政府便把股份低价出让给商业基金,等于为商业基金分担了风险,增强了风投积极性。
记者:与以色列相比,国内孵化器的盈利模式有何不同?
何平:以色列孵化器往往本身就是基金,投资企业的同时邀请企业入驻孵化器,方便对企业的发展进行更密切的观察和管理,提供更多支持。所以其收益来自于风投,孵化器的物业管理收入相较而言就没有那么重要了。比较高端的服务包括法律、财务、咨询、行业分析、客户整合、合作伙伴、人才整合,这些服务的背后是孵化器自身的盈利机制——之所提供这些,是因为我有机会成为你的风投,帮你整合资源是为我日后的退出做好准备。
中国目前的孵化器,大多以提供物理空间、物业服务为主,但单纯靠物业管理维持运营是存在瓶颈的。令人欣喜的是国内孵化器现在也有入股孵化企业、房租换股权等经营模式,这体现了孵化器服务模式、盈利模式的多样化扩展,孵化器有可能从创新公司得到更多回报。
记者:孵化器究竟是应该服务企业,还是服务产业?
何平:小型孵化器当然是以服务企业为主。国外真正高效运转的孵化器针对的都是小型企业,做天使级的风投,对过去不曾出现过的商业模式、新技术进行孵化。
国内也有些大的产业园区把整个产业上下游企业都邀请过来,都打通,这样做是为了培养产业生态,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但这种产业服务也是通过服务具体企业来实现的。
记者:产业地产商该怎样做好孵化器?
何平:产业园区靠规模取胜,但高效运作的孵化器应该是小而精的体系。
对于意欲转型孵化器的产业地产商而言,需要舍弃传统孵化器为入孵企业提供单一物业服务的发展路线,打开思路,尝试开拓基金式的投资孵化业务,促进自身变革。如果基金投资成功的话,产业地产商便拿下了通向更高产业形态孵化器的敲门砖。
记者:有业内人士提倡建立孵化器的产权报价系统,你怎么看?
何平:一般说来,上市门槛比较高,而创业期间没办法上市就没办法融资,银行也不愿意提供贷款服务。产权报价系统可以看成是股票交易产业链条里靠近创业端的一段,对行业而言是好事,可以尝试。
所有的证券体系本身都是股权交易体系,孵化器的产权报价就是试图规范处于创业期间的小型企业的产权,通过报价系统把孵化企业的估值提供给有兴趣的风投基金,试图把风投阶段的交易量化并降低风险,加快后续交易过程,让其有可能以更接近股票、众筹的方式获得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