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双拥工作优势,大力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决策指示,助推改革强军战略实施,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关于发挥双拥工作优势大力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充分发挥双拥工作优势、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正确理解把握中央决策意图,着力增强支持军队改革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通知》要求,要积极支持新调整组建部队建设。支持推动新营区、新设施、新阵地等建设,广泛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智力等拥军活动,结合公共服务资源均等化,促进教育、医疗、交通等优质公共资源向部队周边配置,主动配合部队有关单位撤并转改工作。
《通知》明确,要倾心帮助解决涉及官兵切身利益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妥善安置转业、复员、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军人、无军籍职工等。细化完善配套措施,扎实做好军人家属随调随迁、安置就业和军人子女入学入托工作。加强调整改革期间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确保军休人员“两个待遇”落实。结合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双拥在基层”、社会化拥军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为家庭困难官兵排忧解难,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军人军属心坎上,鼓舞和激励官兵积极投身改革强军实践。
《通知》强调,要主动配合完成跨军地改革各项任务。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着眼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军队创新纳入国家创新体系,大力开展军民协同创新,探索建立有利于国防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适应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调整需要,合力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协助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探索将军人住房、医疗、保险等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办法路子。配合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协助解决合同协议解除相关问题,避免发生军民纠纷,保持军政军民关系和谐稳固。
《通知》还对切实加强对支持军队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