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工作平台招商公告

05.07.2016  22:48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要求,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河北师范大学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工作平台”的建设(简称合作平台),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此发布本招商公告。

现将合作平台介绍如下:

一、基本功能:合作平台是学校应用研究水平、能力和成果的展示平台;是应用研究供需双方的信息平台;是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各方之间的沟通平台;是部分协同创新项目的实施平台 。

二、指导思想   合作平台遵循“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创新引领”的指导思想,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的原则。充分发挥我校在人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专长与优势,广泛开展与行业企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研究机构和其它社会组织的深入合作,大力提升我校在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地位与作用。

三、基础设施 河北师大科技园位于师大新校区西侧,临建设大街,合作平台位于科技园B座9—20层,建筑面积约2.4万平米,水电暖、中央空调、通讯网络、商务电梯等基础设施完备。

四、招商对象   能够与我校智力资源、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实验平台方面深入协作融合的,有明确校企合作协同创新意向、有意入驻合作平台的下列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政府部门、社团组织:1、创新意识强、经济实力雄厚的生产企业;2、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的企业或科研机构;3、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或组织;4、涉及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领域的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5、具有协同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其它企业或组织。

五、招商条件   1、首期合作协议期3—5年;2、租赁费标准:面议,物业费标准:3.9元/㎡/月,水电暖空调等套内部分使用费用另行计量收费;3、入住单位自行装修,根据使用面积确定装修期,装修期免租赁费;租赁费、物业费每季度缴纳一次;4、履约保证金按年度资产使用费(租赁费、物业费总计)的20%缴纳;5、认同并遵守《河北师范大学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工作平台管理规定》。

六、组织管理   我校委托“河北师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合作平台的建设、招商、服务和管理工作。

七、合作实施   有意向入驻合作平台的合作单位,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履行相应的申报程序。

招商机构:河北师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西操场看台219室

联系电话:   80786019   13363862677

联 系 人:李   莉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