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前10个月对65家涉气企业实施按日计罚 罚款合计6345万元
24.11.2015 11:00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本报记者丁冬沈阳报道 记者日前从辽宁省环保厅获悉,今年1~10月,辽宁省各级环保部门共行政处罚案件2579起,罚款合计11063万元,累计办理按日处罚案件76起,罚款合计6482万元。其中,涉气环境违法案件65起,罚款合计6345万元。
记者在《辽宁省2015年1~10月涉气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名单》中看到,共涉及沈阳、大连、鞍山等9个城市的65家企业,鞍山市以25家企业占居首位,其中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就多达15家。另外,处罚金额超过百万元以上的企业为19家,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是主要违法行为,其次是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抚顺长顺电力有限公司和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分别被处罚650万元和640万元。
据了解,前不久,辽宁重度雾霾期间,各级环保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仅从11月1日~11日全省环保部门查处的涉气环境违法企业名单中就看到,共涉及11个城市的57家企业,环保部门依法分别予以立案调查、立案处罚、限期整改、按日处罚、责令停产等处理。
为全力杜绝重度雾霾,辽宁省环保厅将重点对各市燃煤锅炉开展排查,对超标排放的小锅炉加强管控,严查工业企业废气超标排放。对连续超标、恶意超标的,要采取按日计罚和限产停产等措施;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监测数据造假等相关责任人,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辽宁省环保厅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超标排污违法行为。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24.11.201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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